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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这6点知识应了解
责任编辑:兴化律师网    发表时间:2018-01-18 14:32:00     关闭窗口

按不规定缴纳工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员工的权利。关于工伤保险,若单位和员工无视法律的规定,会给单位和职工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1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依照该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该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申报的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少于实际数字的,即为瞒报。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的,工伤保险费征收机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查询其存款账户、划拨工伤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或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财产,以抵缴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各地一般都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3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承担受理前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4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法律后果

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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