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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间休息时游泳溺水身亡,是否算工伤
责任编辑:兴化律师网 发表时间:2019/1/4 14:21:02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赵某为某纺织车间员工。某日,赵某在工间休息时私自到未修缮好的游泳池内游泳,后不小心溺水身亡。赵某家人悲痛万分,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未被认定为工伤。赵某家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赵某家人认为,赵某是在工间休息时在工作场所内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赵某溺水既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结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 更多专业法律咨询,请拨打王志军律师电话:15952699148 【免责声明】:“泰州兴化律师王志军”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