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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非法占有遗忘物 盗窃罪or侵占罪?听听法官怎么说
责任编辑:兴化律师网 发表时间:2018/1/9 10:21:21 关闭窗口
案情
2017年1月20日10时许,李某到某农村信用联社营业大厅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在信用社办理业务的黄某将黑色钱包遗忘在大厅柜台上。李某用手一摸感觉里面有钱,即用胳膊掩盖后转移到自己身上,办完业务后携带该钱包回家。当天被发现后追回,经查,该钱包内有现金4900元。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盗窃罪。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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